要撇下她,门都没有。
至于姜东,反正林秋风也不知道,她也没什么好心虚的。
“娘,老师催着要交钱。”女儿眼睛红红的,拿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米饭,整个人蔫蔫的。
摸了摸口袋,董云低下头才说,“我想想办法,你先去上学,放心,学费一定会有的。”
林秋风不说话。
董云心里更恨了,男人身上有六十块大洋,十块大洋都舍不得拿出来给女儿用。
她到了歌女曼曼家门口,敲了门。
开门的是歌女曼曼,她披散着头,身上穿着红色洋装,露出了一双洁白修长的腿,光着脚,小巧粉嫩的脚指头涂上了红色的指甲油。
一双脚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。
她站着的时候,两条腿尤其长,又白又嫩修长好看。
就是身上的衣服,太刺目了,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。
她看着看着,心里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语来形容,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。
这是她压箱底,现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。好多年过去了,衣服还是跟全新的一样,而且款式也不落伍。当年男人花大价钱,为她量身定制的。
本来蕴含着甜蜜与情意的礼物,此刻却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!
董云快要气死了,这一刻,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懂事她的风度……什么都没有了,此刻她只想把这个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贱人给碎尸万段!
但不行呀,这是一场拉锯战,谁先动气了,谁就输了。她忍住想把手里的包包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。
她深吸了口气,重新打起了精神。
“我是林秋风的妻子,不是他的表姐,更不是什么借住在林家的穷酸亲戚,我们有一个女儿,而我是一名记者。”董云开门见山地说。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你真不是他表姐?那个女孩也不是他……”曼曼一张脸全白了。
“我是他的妻子,我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。对了,你身上的衣服,以前是我的,这裙摆上还绣着我的名字呢,董云。”说完,董云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她以前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,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,她无疑是没有的,她为生活所累,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。
这人哪,都需要一个对比。不跟年轻的小姑娘比,你就不知道自己的弱势在哪里。
但也不是没有优势,她经历的事多了,这个时候很能沉得住气。
有些事情只要点到即止,不必说得太详尽。
林秋风这段时间很是风光,也干了胆大包天的事。
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歌女,拿走了董云一直没舍得穿的新衣服,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。
年轻的时候,董云苗条艳丽,人到中年有点儿发福了,漂亮的裙子穿不上了,压在了箱底,那裙子不论是做工还是款式,到现在都不落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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